国土部关于加强史志年鉴工作的意见
2016-12-14 15:50:33

文件名称:国土部关于加强史志年鉴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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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国土资厅发[201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修史修志”要求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促进国土资源史志年鉴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国土资源史志年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对史志年鉴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以服务国土资源工作大局为主线,加强科学谋划,勇于改革创新,客观记录和系统反映国土资源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史志年鉴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推进国土资源史志年鉴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依法治志、为国存史,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史志年鉴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具有国土资源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

坚持改革创新。顺应时势要求,正确把握规律,坚持与时俱进、重在致用,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成果形式,认真总结史志年鉴工作的经验教训,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坚持全面发展。以史志年鉴编修为主业,统筹兼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史志馆建设等工作。发挥史志年鉴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利用领域,采用“互联网+”等技术丰富数据库,实现开放共享,提高读用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史志年鉴工作全面纳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规划,做到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完成首轮国土资源志编修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年鉴编纂工作全覆盖,基本形成史志年鉴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国土资源史志年鉴事业发展体系,形成“史、志、鉴、馆、网”全面发展的国土资源史志年鉴事业发展新格局,为“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国土资源年鉴工作。丰富完善年鉴内容,出版国土资源综合年鉴、专题年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年鉴形式,适时推出数字年鉴、网络年鉴。到2020年前,省级国土资源年鉴全部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年鉴编纂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年鉴出版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扎实开展国土资源志编修。开展史料收集和旧志普查整理,挖掘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重要史料。全面统筹土地管理、地质矿产、土地督察、海洋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等国土资源志内容。加强国土资源志编纂工作的规划部署、方案论证、理论研讨、资料收集、队伍培训等工作。逐步完成综合志、专题志、人物志等国土资源志总分卷编纂成果,出版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土资源志书。

(三)加强国土资源党史文献研究。扎实推进国土资源党史文献研究,分地区、分阶段、分专题全面记录国土资源党史和党的文献内容,出版国土资源党史文献系列成果。特别要重视革命老区国土资源文物和文献资料的发掘、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加强党史文献研究基地建设。

(四)加强质量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史志年鉴编纂出版质量有关规定,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质量第一,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主编负责制和执行主编统稿制,构建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从统计、保密、档案、法律、经济等方面对编纂成果进行审查验收,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数据关和史实关,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国土资源史志年鉴精品成果。

(五)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史志年鉴资源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土资源发展大局,实现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积极向本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宣传推广,使史志年鉴成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服务。促进成果转化,逐步建成以资料典藏、查阅、研究、编纂为一体的国土资源史料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各省、市、县国土资源网站和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建成丰富的数据库,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资源共享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史志年鉴编修数字化、网络化,完成部、省、市、县四级的志鉴资源共享,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加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深入总结新志鉴体系和传统修史编志经验,推动理论研究和学习交流常态化,采用多种形式开门修史修志编鉴。鼓励采取建立学术研究、课题研究和成果评审、人才培养等方式,不断创新理论研究指导工作实践。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定期举办全国史志年鉴培训班,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研讨会。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与图书馆等单位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理论研究和学术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土资源部史志领导小组加强对地方国土资源史志年鉴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史志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史志年鉴工作职责,明确办公室(综合处)负责,加强编纂业务指导。制定史志年鉴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和组织推动,确保工作职能和人员编制相适应,努力实现史志年鉴事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史志年鉴工作,建立编委和评委会制度,保证在组织管理、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和资料长编编写、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建立国土资源资料收集及史料管理制度,全面、准确建立部情、省情、市情、县情等为主要内容的资料库。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坚持存真求实,严把质量关。健全和完善年报制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年度绩效考评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国土资源史志年鉴成果的评比评优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史志年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专业熟练的要求,配强史志年鉴工作人员,切实保障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稳定,建立专家库,探索人才培养、引进等政策和措施。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实施对史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的培训,实现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的良性机制,培养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史志年鉴编修、出版、科研、征订、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人才培训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对国土资源史志馆、网站平台、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史志年鉴工作健康发展。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挖掘史志年鉴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讲好国土资源故事,宣传国土资源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史志年鉴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国土资源人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塑造国土资源工作新形象,扩大国土资源史志年鉴工作影响力。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