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51号建议的答复
2016-09-14 14:45:10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5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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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一、关于帮助支持贵州省安顺市等贫困地区质量安全发展

近年来,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安顺市等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给予了支持。一是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二是支持基层检测监管人员队伍建设。三是对于市、县、乡镇日常监管监测工作经费,目前按照财权和事权划分原则,中央和地方采取分级负责方式,中央层面通过农业部部门预算安排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提升工作。

二、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农业部高度重视并支持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目前贵州省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1191个;绿色食品35个,企业25家,今年新备案的企业8家,产品13个;有机农产品4个,企业3家,今年新备案的企业1家,产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5个。

关于认证经费问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负担,认证登记不收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收费均严格执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且每年将收取经费的30%返还各级认证工作机构,用于开展认证工作。产品申报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检测机构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此外,对国家级贫困县、定点扶贫地区、新疆、西藏、受灾地区申报主体实施收费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