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2016-04-06 17:05:04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吴江市东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宏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4月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