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2015-10-29 11:29:13

文件名称: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15-10-29

实施时间:2015-10-29

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请示》(鄂人社文〔2011〕19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900元、750元、670元、600元(四档)调整为1100元、900元、750元(三档)。

二、同意你省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9.0元、8.0元、7.0元、6.5元(四档)调整为10.0元、8.5元、7.0元(三档)。

三、请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发布的文件报我部备案。

四、请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