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0月份 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0:05:29

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10月份 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陕西省商务厅

关于2016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商函〔2016〕735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陕商办发〔2014〕36号),现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2016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10月份我省市场监测工作在商务部月度考核中位列全国第4。全省各类监测系统数据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8.69%,较上月下降0.65个百分点。其中:川、渭南、汉中、安康和杨凌示范区总体及时报送率均为100%。全省智能信息泵总体及时报送率为99.85%,较上月提高0.55个百分点。省、市、县三级商务预报网站总体运行良好。全省酒类流通监测系统数据及时报送率为100%,与上月持平。

从考核情况看,西安、铜川、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和杨凌示范区对市场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对样本企业催报督报工作常抓不懈,考核成绩位居前列。

咸阳和延安市要加强监测数据督报催报,不断提高数据及时报送率。

附件:2016年10月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情况

                  陕西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