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16-10-10 11:20:07

文件名称:住建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建委、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重庆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规范工程勘察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关于印发和、文本的通知》(建设[2000]5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