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举办第一期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执法审批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6]9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的审批和执法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我部决定举办第一期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执法审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3-17日(6月13日报到,6月18日返程)。地点:苏州三元宾馆(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宾馆,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887号)。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及其辐射安全监管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审批、执法的科(室)负责同志(每省份2人)。
(二)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技术利用监督处骨干人员(每站1人)。
(三)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技术利用审评骨干人员(2人)。
三、培训内容
讲授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实务、医疗领域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核技术利用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并组织参训学员结合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交流研讨。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我部委托苏州大学承办。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送站。
(二)请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落实参训人员,于2016年5月30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聂鹏煊
电话:(010)82205542,13811626286
传真:(010)82205541
邮箱: niepengxuan@163.com
(三)苏州大学 保泽洛
电话:(0512)67503672,13962524856
(三)苏州三元宾馆 陈文俊
电话:(0512)65095211,13584875604
(四)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邹冰
电话:(010)66556386,15911061095
附件: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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