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法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当事人送锦旗表感谢
2015-11-30 11:00:00
9月20日上午,当事人潘某某一行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人民,匡扶正义显真情”的锦旗送到石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建刚手中,并代表原告方对石柱法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为其执行赔偿款表示万分感谢。
2014年9月18日,被告人许某驾驶苏州某货运公司牵引挂车行使至沪渝高速石柱段进城方向路段时,与前方潘某驾驶的鄂牌牵引挂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潘某等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潘某某等遇害人家属向石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关赔偿费用共计240余万元。石柱法院一审判决苏州某货运公司承担赔偿金20余万元(已赔偿10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方苏州某货运公司并未按期执行判决,潘某某等遂申请强制执行。
石柱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并组织执行干警精心研究执行方案。一方面,对该公司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其一辆货车依法扣押;另一方面,执行人员迅速赶往该公司上海总部送达法律文书,并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告知该公司负责人。经过多方协作,最终该公司主动到石柱法院交纳全部执行案款。至此,原告张某赔偿款已悉数兑现。
“我们是外地人,执行过程中一直没有过来,全依靠执行法官。此次从湖北赶过来,就是为了亲手将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感谢石柱法院为我们讨回公道。”潘某某感慨万分。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石柱法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张榜公布、信用惩戒、后期跟踪等一些列措施,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