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溪法院执行局干警冒着酷暑,驱车到申请执行人张大娘位于胜利乡欠场村家中,将三万元执行案款送到她手上。张大娘接过执行款说 “天气这么热,难为法官走这么远的山路把执行款送到我家里,我心里非常感激。”
事情回溯到2013年5月,当月21日上午,张大娘正在自家农田里劳作,邻村的刘某驾驶一辆中型拖拉机行驶在村公路上,行驶至一个拐弯处时,将车停下,并离开车辆。因没有刹紧车辆,再加上坡度较大,致使车辆往左后方向滑行出路面,将路边田地里正在做农活的张老太撞倒,导致她全身多处受伤。家人看到后叫救护车将她送往巫溪县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没有得到遏制,第二天,张老太由救护车护送转往重庆三峡中心医院继续住院治疗。
经巫溪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大娘不承担责任。经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巫溪分所鉴定,张大娘为三处九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刘某给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再赔偿,张大娘起诉至巫溪法院。
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张大娘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查询了刘某的财产状况,均无所获,也始终没有找到刘某。前几日,执行干警终于找到了刘某。
在询问过程中得知,刘某夫妻二人每月有五六千元的收入,但是刘某仍然称没能力履行,等挣到钱再给。执行干警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并且告知刘某,如果继续逃避,将立即对其采取拘留和罚款的强制措施,这时,刘某才意识到其行为严重*。当场给他老婆打电话,不一会儿,就把案款送至法院。至此,该案终于执行完毕。
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考虑到张大娘居住在高山,交通不便,加之受伤后,行动上不方便,决定亲自为老人送去执行款。当执行干警将款项交到她手中时,张大娘激动的连声道谢。表示这笔款为自己解决了燃眉之急。周围群众对巫溪法院干警的工作态度、执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执行效率也表示充分肯定。
执行程序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巫溪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申请执行人“执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