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赌气“车怒”追悔莫及
2016-05-25 16:00:08
车怒,是由于驾驶员在面对糟糕的行车状况、无德特殊车辆及不良行车习惯时愤怒开骂甚至直接动手的一种表现,很多驾车人会在驾驶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情绪波动、暴躁,甚至瞬间精神异常的症状。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车怒”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熊某、李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余元。
2015年11月30日,吴某驾驶拖拉机到腾冲市界头镇张家营大园子被告人张某地里,装运向张某购买的木柴,期间因拖拉机轧倒了邻居熊某地里的树苗,熊某及妻子李某就赔偿问题与张某发生争执。由于双方均不肯退让,眼看争吵愈演愈烈,熊某、李某干脆坐在路上阻拦拖拉机离开。张某一怒之下,上车欲驾驶拖拉机强行通过,被吴某极力劝阻。见状,熊某二人的谩骂声更加刺耳,张某顿时怒火中烧,发动拖拉机直接从二人身上碾过,致使二人不同程度受伤。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根据案情作出上述判决。
区区几棵树苗,与身体健康和人身自由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然而,多少悲剧的发生就是因为理智被气愤填满,双手被冲动利用,一怒之后,追悔莫及。如何不让“车怒”蔓延?如何减少用生命赌气的做派?如何让遵纪守法成为自觉和习惯?如何让人们拥有更加健康、平和的心态?案例背后,值得用心思考。
(作者单位 腾冲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