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急送员工监守自盗 取保候审逃跑被抓获
2016-03-03 15:11:24

被告人李某在宅急送工作期间,盗取快递货物,现李某涉嫌构成盗窃罪,被公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案发前系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工,2015年6月12日22时左右,被告人李某在北京宅急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内装货时将一快件(内含苹果移动电话机1部及配套电源线、耳机)偷偷藏于衣服内带出工作地点。经鉴定,该移动电话机价值人民币3488元。赃物已扣押并发还。

后被告人李某于同年6月29日被民警传唤到案,因情节轻微其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李某逃跑,后民警在山西省太原市某火锅店内将网上追逃的李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