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执行法官为残疾当事人送案款
2015-11-01 12:20:07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在立案后快速拿到一百余万元执行款的当事人宗某不住地感谢前来送款的执行法官罗杰齐。日前,为了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密云法院对残疾当事人宗某申请的执行案件开启了“绿*通道”,并在快速执结案件后,将案款送到了宗某家中。
2014年5月28日20时,在北京市密云县顺密路河南寨镇芦古庄村,王某雇佣的司机张某驾驶登记在吴某名下的“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恰遇宗某携人力三轮车由西向北行驶,重型自卸货车前部与人力三轮车左侧接触,致使宗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出具了事故证明书,认定张某驾驶的货车超载,但不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宗某因此次事故住院治疗75天,被诊断为:急*特重型闭合*颅脑外伤、左额颞顶颅骨缺损、失血*休克等13项创伤。出院后,宗某被鉴定为残疾等级属Ⅱ级,累计残疾赔偿指数100%。事发后,货车实际所有人王某给付宗某现金60万元,垫付了7千余元医药费。后宗某将王某及两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要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多项赔偿。2015年5月,密云法院判决涉案的两家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共计赔偿宗某112万余元、王某除已给付宗某的赔偿金外再赔偿宗某10万元。
因保险公司并未按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10月,宗某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罗杰齐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联系本案的涉及的两家保险公司,并最终顺利执行了相关案款。考虑到宗某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罗法官将案款送至宗某家中,得到了宗某一家人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