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法院:多渠道接受监督促公正
2016-03-18 08:35:51
2015年,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多渠道接受监督,将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下,促进司法公正,收到较好社会效果。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制度。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件43人次。二是认真落实量刑建议及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年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案件139件,得到采纳、部分采纳120件,未采纳19件,采纳率为86.33%;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参加讨论案件3件。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得到进一步实现。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接受舆论监督。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聘请18名特约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开通官方微博,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作者单位:彝良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