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确认有法力案结事了又人和
2014-07-31 13:42:37

话说,有矛盾,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解决,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会员等非诉讼组织做调解工作。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司法确认案件,经过严格的审查,确认了双方的协议合法有效。

黄某承包了一家民房的“工程”,2014年6月8日,黄某的工地出事,死者涂某是黄某请来做模板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踩空,不慎从三楼跌下,由于工地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加之涂某背部着地,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涂某上有老下有小,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涂某的家属向黄某提出了高额的赔偿款。事故发生后,黄某积极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并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进行调解,经过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原告息诉,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自愿一次*赔付人民币6000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诉权,双方在达成协议后30日内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法官寄语:纠纷矛盾虽可以通过人民委员会去解决,由于协议本身不具有没有强制执行效力,一旦遇到一方反悔,问题就停滞不前,只能又闹到法院。新民诉法新增的司法确认程序无疑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当事人拿着协议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既能解决了后顾之忧,又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还能面交诉讼费,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