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三项措施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
2016-11-30 10:00:00
巫山法院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保护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排查摸底。结合排查、统计,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逐一制定执行方案。此次集中清理的案件,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但因受各种因素干扰,严重超执限,久拖未结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企业投资开发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于那些已经穷尽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或暂时无执行能力的案件,该中止的中止,该终结的终结,该发放债权凭证的发放债权凭证,力争在集中执行活动中取得最大的效益。
二是制定方案。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的数量、进程、被执行人及财产的分布情况,制定出详细可行的执行方案,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作专题汇报,取得支持与配合。在清理活动中,对于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该院要求不得查封其办公设施,不得采取其他影响政府职能发挥的执行措施。对于容易引发矛盾激化、暴力抗法的案件,讲究执行艺术和方法,积极做好相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杜绝违法违纪执行事件的发生。
三是追究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对于那些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因种种干预得不到执行的案件,积极与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并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很有成效措施,也可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媒体上公布债务人名单,敦促被执行人自觉积极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