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遁形
2016-11-30 09:00:00

2016年以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坚持服务和保障渝北经济社会发展和供给侧改革大局,遵循“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执行难”这一总体思路,迅速出击、应势而谋,多措并举、迎难而上,不断创新解题方法,布下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取得阶段*成效。2016年,渝北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25件,执结案件8857件,同比分别增长24.5%、27.5%;执结到位标的额14.84亿元,同比增长49.1%。

严厉打击拒执形成高压态势

长期以来,相当部分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淡薄,极尽所能地规避执行已成为常态。这些拒执行为的存在已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成为长期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痼疾”和“毒瘤”。

“依法运用执行强制力,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在深入贯彻“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上,渝北法院党组明确要求,“摸清案件底数,分批化解旧案;创新管理机制,分类化解新案,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始终保持对拒执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打通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渝北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侧改革和‘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从这一思路出发,渝北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协商,最终促成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中各自职责和处置程序,形成了共同打击拒执行为的强大合力。

同时,该院在集中开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活动时,善于运用“组合拳”,用准用足司法拘传、拘留、罚款、强制搜查、强制审计、强制腾退等执行措施,形成了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

在渝北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吴某不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先后以自伤、自残以及扬言自焚等手段来“恐吓”法官,以此阻碍法院执行。2016年10月19日,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隐瞒财产,规避执行,2016年11月23日渝北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后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迫于强大压力,李某清偿了全部义务。

……

一件件严厉打击“老赖”的鲜活案例不断向社会展示着渝北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成果以及执行法官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精神风貌。

截至2016年底,渝北法院共对137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将26名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有3名被执行人被检察机关以拒执罪提起公诉,另有11名被执行人迫于刑事责任的威慑,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科技引领让执行提速增效

“一下子搞定了800多万元,真是太棒了!”2016年9月,渝北法院执行法官李逸豪通过该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某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向渝北某银行提起查询申请时,只见查询人员轻点鼠标,将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引入查询系统后,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信息瞬间“蹦”了出来,专职查询人员随即对800万元的银行资金予以冻结并成功扣划,促使此案得到高效执结。

“这如果在以前还不知道要跑多少腿,现在足不出户就搞定了!”李逸豪激动地说。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渝北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执行规范化管理,尽最大可能克服“人案矛盾”。遵循审判资源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该院于2016年7月在重庆市法院系统率先成立执行事务服务中心。中心实行“窗口化、集约化、专业化”办公,实现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集约处理、执行信息扩大公开、司法服务便民利民的四大功能,依托中心“一站式”服务,达到了“立案有人引、材料有人收、信息有人查、咨询有人答、法官找得到、工作看得见”的复合式效果。2016年,中心共收案2743件;结案2066件,实际执行率37.40%。中心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收转材料2500件次,转接会见法官请求155件次;完成集约查控指令近4300件次。2016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渝北法院调研考察,并对执行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

针对执行财产查询工作量大、信息化建设不完善的情况,试行委托调查,并在市高法院委托调查令制度发布后积极推行。2016年,共发出委托调查函600余份,返回有效财产线索400余条,按传统查询方式折算,至少节约5个执行工作组30天的工作量。

“法院运用网络化、可视化科技手段执行办案,为法院执行工作提速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引领和支撑。”原重庆市渝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道秀如此评价渝北法院执行工作。

信用惩戒让“老赖”处处受限

“曹法官,请把被执行人刘某的限制出境措施撤了吧,他已经把510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了。”2016年11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李某主动找到渝北法院执行法官曹阳,请求撤销对刘某的限制出境措施。

这是一个从事外贸经营的“老赖”。该案执行标的额510万元,执行伊始,被执行人刘某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以及“财产申报令”并不“买账”,渝北法院执行局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于刘某及其企业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限制出境措施严重影响了其商务活动空间,刘某迫于压力于2016年11月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2016年以来,渝北法院为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失信惩戒力度,创新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反向审批”制度,对符合纳入失信名单条件的被执行人,不依申请执行人申请为前提条件,执行法官可依职权将其一律纳入,对拟不纳入失信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需一律报经执行局长审批,以倒逼失信名单制度落地生根。2016年,渝北法院共将3487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在繁华地段、商业网区、地铁公交站点及“老赖”居住社区等场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及身份信息,同时从交通工具的选择、高消费、出入边境、融资信贷、投资置产、项目审批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真正使“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在多元化曝光和惩戒措施的威慑下,目前已有1178个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兑现金额1.88亿元。

“执行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不断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进执行工作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渝北法院党组对执行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对症下药 让特殊“老赖”无处可躲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敦促特殊被执行主体履行义务的公告》,是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的具体化,加大了对“特殊主体”失信的惩戒力度,增加了其失信成本。

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以及其他具有特殊地位和身份的被执行人面对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不是模范地自觉履行,而是利用自身优势做起了特殊“老赖”,如何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是渝北法院党组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治顽疾需要新药方。要加强对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的调研,有针对*地寻求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和惩戒特殊‘老赖’的良计妙策,决不能让特殊‘老赖’继续赖下去。”执行局局长游晓彪强调。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渝北法院坚持以党委领导为后盾,深化执行联动机制,竭力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将最高法院、市高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区委作专题报告,客观反映问题困难,得到了区委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与区公安分局等机关密切沟通、达成共识,专门围绕执行工作建立了初步的协作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对接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运用联合帮教、稽查布控系统、房产查询专线提升查控实效。2016年,该院共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控通知书、拘留决定书35份,与拘留所联合帮教100人次,限制出境2人次。此外,该院还召集辖区20余家金融机构进行座谈,就金融案件执行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通报典型案例,形成破解金融案件执行难题的合力。

“智慧、果敢、奉献、担当”,在渝北法院二楼执行文化墙上,这八个大字显得是那么的铿锵醒目。没错,这就是渝北法院持以贯之的执行精神,也正是在这种精神的引领下,执行干警们才能够众志成城,克服层层困难阻碍,执结一件件“硬骨头案”,才能使老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才能有效树立司法权威,助推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