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国人执行案件法院“限制出境”措施显威力
2016年3月21日,随着一纸结案申请书递交到渝北法院执行局李逸豪法官手中,于某申请执行LI某(美国籍华人)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彻底告一段落,这场“子女抚养权争夺战”最终还是以李某“获胜”而告终。该案的执结表明,涉外国人执行案件要因案施策,善用限制出入境措施通常能够事半功倍,软硬兼施往往效果显著。
本案诉讼阶段法院查明,当事人因*格不合经常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分居生活达半年之久,双方均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人育有一女,诉讼时年纪尚不足一周岁,双方均系再婚,无共同财产以及债权、债务。经法官多次苦口相劝并反复主持调解,均未能挽救这段“受伤”的婚姻,法官最终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考虑到小孩生活照顾上的便利,也为了能够使其健康成长,法官判令女儿由母亲于某抚养,并由被执行人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LI某却坚持不同意将女儿“拱手让出”,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8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LI某对此置若罔闻,不仅不交出女儿且拒绝支付抚养费。2015年8月27日,于某无奈向渝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渝北法院向LI某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以及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后,LI某仍旧无动于衷。由于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暂无法仅凭LI某护照号码查询其银行开户信息,承办人李法官遂决定加大执行力度,亲自到各大银行走访调查。经查,LI某在平安银行北京某支行以及建设银行北京某支行有资金出入,李法官速将前述账户冻结。此外,因LI某在国内外有业务往来,承办法官在报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后,对其依法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重庆公安边防总队办理。
2016年3月11日,李法官接到北京机场工作人员电话,原来LI某欲出境办理业务,被机场边防拦下,现滞留机场,焦急万分。承办人遂趁热打铁,对LI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以法。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反观自己当下处境,LI某感慨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在经过法官一番教育后,LI某最终主动履行义务,通过与于某的协商,自行将女儿交予于某抚养,并足额支付了抚养费。法院也将强制措施予以解除,该案圆满执结。小女孩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