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市民上坟烧纸引发森林大火获刑两年半
2016-04-06 15:11:16

重庆市一市民上坟祭奠时焚烧纸钱,不慎引燃枯草,导致森林发生一场大火,受害森林面积达32.8134公顷。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蒲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5年3月8日11时许,被告人蒲某某到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某林场坟地前祭奠。其使用打火机点燃纸钱时,不慎将附近枯草引燃,继而引发森林大火。

随后,被告人蒲某某拨打119报警。7月2日,被告人蒲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经鉴定,森林过火面积32.813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2.8134公顷。被告人蒲某某患有抑郁症,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其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说,近年来,清明节期间因扫墓焚烧纸钱而引发火灾甚至构成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此种祭奠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该法官说,慎终追远是一种美好情感,但表达方式应逐步向更为现代和文明的方向过渡。法官呼吁广大群众能以此案为戒,安全、文明开展祭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