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选村长 2人涉贿选都被逮
2018-09-09 05:39:56

台湾彰化检警调再查获3名村里长参选人涉嫌送礼贿选案。其中,在芬园乡同村的徐姓及庄姓村长参选人为求胜选,分别赠送茶叶、咸猪肉给选民,前晚同时被查获,均供认涉嫌贿选,检察官讯后分别依10万元交保。

彰化县选委会表示,芬园乡这两名村长参选人在法院未判决有罪定谳前,还是未丧失竞选资格,可继续从事选举活动,如果选后,某人当选并就职,后来法院判决有罪,即会解除其职务,再办理补选;如果法院赶在选前判决两参选人有罪,即会取消两人竞选资格,停止选举,延后再办理选举。

选委会人员指出,依既有侦审制度,要在选前判决确定,可能性不高,但选民会有“选了也没用”的认知,将会影响投票意愿,得票恐怕会偏低。

彰化警分局侦查队长钟振邦说,芬园乡某村徐姓及庄姓村长参选人被检举在中元节、重阳节进行贿选,庄送8两咸猪肉、徐送4两茶叶礼盒,价值各约300元。检警调分20多路前往两参选人及选民家中搜索,分别查扣茶叶礼盒22盒、咸猪肉2块等证物,除2名村长参选人,另带回行贿桩脚1名、受贿选民30人讯问,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侦办。

另外,检警调搜索员林南平里59岁郑姓参选人住处,并传唤9名选民。郑姓参选人承认购买每罐价值130元的肉松送给选民,并拜托投票支持他;选都承认拿到肉松,有人缴回,有人表明已吃完。检察官讯后,谕令郑5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