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消息 现在欠账的都成了祖宗,要账的却什么也不是,就像近日发生在西安的一商户为了讨要贷款钱竟然都下跪了。背后的故事是怎样的?这么多钱要回了吗?
6月8日报道,物流公司代收商户巨额货款后挪作他用亏损,突然宣布停业,并公告称包括代收货款在内的近1700万元全部亏空,公司重新开业还需资金300万元,但寻找投资人尚无结果。为了讨要欠款,商户们用尽了办法,但无任何结果,其中一名女商户下跪要钱依然无果。
冯先生是一个摄影器材经销商,他曾与西安聚信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向客户发货,收款方式则是有物流公司先代收买主货款,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打给商户。“我是5月22日通过东窑坊小区金花北路聚信物流把货物发往安康的,对方将35500元货款已付。”冯先生介绍,而后在物流应该打款的期限内却没有收到货款,5月27日,他赶到该公司总部,却惊讶的发现,公司门口张贴着一张公告,写着欠下货款800余万,加上其他亏空,共计近1700万元,因而公司宣布停业。冯先生在现场见到了不少来此要账的尚华,经了解才知道,像他一样的商户大有人在。经营服装生意的王先生多次货款总计一万余元也被拖欠,牛先生的货款自从2017年底开始就被拖欠,而最后等来的竟是物流公司停业的现实。被欠钱的商户们很快团结起来,他们建群相互联络,“我们大概统计了一下,应该差不多有2000多人。”冯先生等商户向华商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其中最多的欠款数额为22.9万,而后数额十余万、数万、一万多、数千不等,最上方一栏显示合计8597908元。
“物流公司说是投资失败了,还不上了。但那是他代收我们的货款,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钱啊,他们怎么能随意挪用呢!”商户们说。于是,大家展开了讨要欠款的行动,大家相互串联一起赶到该公司总部,但得到的答复是公司没钱了,没办法还钱。尽管大家心急如焚,但物流公司负责人却异常冷静,多次谈判多次未果。王女士是一个做小生意的商户,她的8300余元货款也在其中无法拿回,“我家里有两个生病的老人,还有正在上学的孩子,全家人的费用压力全靠我一个人做生意。”王女士说,她那些钱是要拿回去救命的,物流公司不给她是逼她走绝路。在商户们提供的一段视频中,物流公司负责人面前,王女士痛哭流涕,跪下抱着这名负责人的腿,但对方神情木然,并无任何表示,周围众多商户七嘴八舌谴责物流公司负责人。“即便这样,她也没要到钱。”一名商户说,物流老板是铁了心不还钱了。
7日上午,记者赶到聚信物流公司位于金花路东窑坊小区的办公场所,前来要账的商户仍络绎不绝,但面对物流公司新提出的解决方案,大家纷纷表示难以接受。“那些钱我们用来投资了,弄了个快递,亏了。”该公司负责人刘涛坦率承认,但对于“代收款是商户欠钱,咋能挪用”的问题,刘涛默不作声。在该公司的墙上还贴着停业公告。那些钱我们用来投资了,弄了个快递,亏了。”该公司负责人刘涛坦率承认,但对于“代收款是商户欠钱,咋能挪用”的问题,刘涛默不作声。在该公司的墙上还贴着停业公告。刘涛介绍,现在他们提出两个方案,公司继续营业,一种方案是,引入另一家公司控股,先行发还每位商户10%的欠款,其余在今后的业务合作中冲抵运费,三年为期,“也许经营的好,还能提前还完,就算三年还没还完,那个公司会帮我们还。”刘涛说。而另一个方案是,商户不再要回公司所欠款项,而是选择成为公司的股东,将欠款用于购买聚信物流内部人员出让的股份,与公司一起发展。华商报记者在该公司办公室见到了这两种方案需要签署的制式合同,有自称商户的人正在与刘涛协商签署。“正儿八经的商户是不会同意他们的方案的,那本来是我们的钱,应该无条件给我们,那些接受条件的所谓商户身份值得怀疑。”商户们分析,公司继续运营,另一家公司介入,三年为期,又怎么能保证一定运营好,到时候仍不能给付怎么办?另外,购买股份与公司一起盈亏,“这样的公司值得我们信任而投资吗?”商户们均表示难以接受这两种方案,但公司负责人面对“不同意怎么办”的疑问并未给出回答。据悉,商户们已在商量搜集证据向经侦部门报案。
身家上亿“老赖”欠款百万不还 拒不执行被判刑
借钱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还成“老赖”。今日,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被告熊某某向原告蒋某某借款期满未还,蒋某某将其告上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后,熊某某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还款,蒋某某向法申请强制执行后,熊某某仍未还款。今日庭审现场,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被告熊某某身家上亿元,却拒不偿还百万元债务,最终因此获刑。
基本案情
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 强制执行仍不还成“老赖”
在今日上午的庭审现场,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2012年青羊区人民法院就蒋某某诉熊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了民事判决,要求被告熊某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蒋某某借款人民币1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此民事判决书判决后,法院向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送达并于2013年1月23日发生法律效力。因熊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蒋某某2013年2月5日向青羊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青羊区法院立案执行。
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中查明,在案件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了熊某某位于河南省灵宝市房屋一套。执行中,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熊某某送达了限期履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2014年8月14日,熊某某到庭,书面承诺分别于2014年8月29日、2014年9月28日之前分期向申请执行人蒋某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但此后被执行人熊某某并未按照其承诺履行债务。
此外,青羊区人民法院查封的熊某某在河南省灵宝市的房屋,因系目前查询到登记在其名下唯一的房屋,且熊某某拒不配合腾空交付房屋,造成法院无法对该房屋进行处置变现。由于被执行人熊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致使本案至今未能执行完毕。
庭审现场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 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在今日上午的庭审中,熊某某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哪种情况属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法官解释到,熊某某在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送达民民事判决书后明知本案债务尚未履行,投入上亿元的巨额资金开办公司,属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并造成本案至今无法执行。熊某某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形,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据介绍,在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熊某某于2013年3月26日投资新设四川某矿业有限公司,熊某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登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该公司设立后又两次进行增资。截止到2013年4月26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亿元。其中,被执行人熊某某于2013年4月15日缴存至该公司验资专用账户8000万元,于2013年4月26日缴存4000万元。截止到2013年4月26日,被执行人熊某某向该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共计1.2亿元,其持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80%。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起初只是民事案件,但对于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归还的人,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一来,原本有能力履行义务,但却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而想拖欠或者是转移财产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人,将使自己身陷牢狱,失去人生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