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学校鞭刑有多疼 也不愿挨上一鞭
2020-04-29 20:03:06

肉刑,是我国封建时期最常见的一种刑罚,《汉书・刑法志》记载: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尽管在魏晋之后,肉刑已逐渐被废除,但笞刑、杖刑、鞭刑等刑罚,仍在后世广为流传。近代社会,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再施加酷刑,但新加坡却是一个例外,在新加坡所有刑罚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鞭刑。

新加坡的刑法继承于英国和英属印度,1948年的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曾设置了与鞭刑相关的狱规,从6鞭到24鞭不等,根据罪犯的年龄和犯罪情节而定,直到今天仍未改变。为了充分照顾犯人的感受,鞭刑的施行部位,不是背部,也不是全身,而是肉肉最多的臀部。相信有不少朋友小时候都被家长打过屁股,那时的感受还记忆犹新,但鞭刑造成的疼痛,却要超出板子太多。

新加坡执行鞭刑的工具,不是普通的鞭子,而是最为坚韧的藤鞭。藤鞭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前往往要在水中浸泡一夜,以免因内部水分不足,在行刑过程中产生断裂。此外,藤鞭上还附有木刺,可想而知,一旦扎在犯人臀部伤口上,该是何等的痛苦。不过,有一点不用担心,藤鞭在行刑前,都用消毒剂擦拭过了,不会出现感染的情况。

然而,新加坡鞭刑除了对工具有要求外,对行刑者也有一定要求。据了解,行刑者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他们每打出一鞭,就必须要有皮开肉绽的效果,而且打完一鞭之后,站在一旁的医生便要上前查看伤口,决定犯人是否还能继续承受下一鞭,如果犯人发生昏厥,或者身体承受不住,监督员便会宣布暂缓行刑,伤口恢复之后再打。

据统计,新加坡在1993年曾有3244名鞭刑受刑者,到了2007年时,已经有6404名鞭刑罪犯。实际上,不是新加坡犯罪率提高了,而是鞭刑的受刑范围扩大了,比如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涂鸦等轻罪,都会被判鞭刑,甚至有些时候,嚼口香糖也会挨上三鞭子,不过一般情况下是罚款了事,并不会判刑。

新加坡曾有一经典案例,1993年,美国18岁少年费尔在新加坡一社区内戳破汽车轮胎和涂鸦,被判了六下鞭刑。美国总统克林顿听说后,亲自向新加坡求情,看看是否能减轻刑罚。最后,费尔被执行了4下鞭刑,造成了他一辈子的阴影。近年来,新加坡加重了对青少年性犯罪的处罚,鞭刑由原来的6下上升为12下,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