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20年部分委托业务承担单位比选公告 2.报名单位须提交响...
2020-04-15 09: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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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地质调查项目需求,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拟通过比选方式对13项委托业务优选承担单位,现面向社会诚邀合格的候选单位递交响应文件。

一、候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完成委托业务任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一定的资料积累、良好的行业口碑和业绩。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二、委托业务及技术要求

经费控制数(万元)

金沙江混杂岩冻融力学性质测试

玛纳斯河流域水资源详查

自然资源领域资金监测监管系统研发与维护

矿山重金属污染区生态地球化学效应调查

霸州市地面沉降严重区钻探

雄安新区抽水试验及地下水统测

河北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北部)

广西古生物化石产地示范调查(东部)

中国古生代标准化石数据库建设示范

山东青岛灵山岛自然保护地地质遗迹与地质文化村详细调查示范

地质文化村展示系统软件研发

海南琼中县典型地质遗迹详细调查示范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报名截止时间:有意参与比选的单位请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比选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逾期报名无效。

2. 报名单位须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编制格式提纲见附件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名单位应在2020年5月6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将响应文件(纸质文件一式6份)递交至联系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恕不接待现场递交。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茂华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电 话:18611511346

1.我院将根据比选要求成立比选专家组,通过查阅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从单位基本能力、技术方案两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推荐承担单位。

2. 比选专家组提出的拟推荐承担单位报我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在我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向承担单位发出确认书,并与其签订合同,正式开展工作。

该13项委托业务均为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中的工作任务。如遇工作(或经费)调整,委托业务目标任务(或经费)有可能作具体调整,甚至取消。如发生此类情况,我院将与承担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经费),甚至取消该项委托业务。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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