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天禄内斗 姐姐起诉弟弟获赚174.5万
2018-08-28 10:03:42

西门町卤味名店“上海老天禄”爆发家族内斗,大姐不满弟弟和弟媳在外开设二代店“禄大食品”抢生意,也指控偷窃食材,提告后检方不起诉,但大姐又在民事诉讼索讨没拿到的公司股利,并主张老天禄店租金要调涨成每月50万元,北院认定她只是土地共有人无权调整租金,不过可以拿回股东红利174万5千元。

上海老天禄第二代业者蔡清国(2015年12月):“直接让消费者下单,然后我们再送到他们饭店。”

他是西门町卤味名店“上海老天禄”第二代业者蔡清国,卤味名扬海外,是外国客来台指定要买的伴手礼,但他自立门户开设禄大食品后爆出家族内哄,除了被大姐提告商标法和窃盗罪,大姐还以老天禄股东身份提出民事诉讼,北院一审认为老天禄公司要给大姐174万5千元的红利。

判决指出,大姐蔡清华主张上海老天禄的店址房产是她和兄弟姐妹共同持有,过去以每月7万元租给上海老天禄,事后认为与行情不符,主张店租金要调整50万元,另外她查帐发现,老天禄公司少给2年股东红利,一共174万5千元。

上海老天禄开店近70年,大姐提告的二代店禄大食品就在上海老天禄附近,对于民事诉讼,老天禄公司指出,创办人蔡毓根才是实际出资并且负责公司营运,大姐的20万出资额只是借名登记,而大姐索讨的2年分股东红利早已付给创办人蔡毓根,认为大姐无权再讨,不过法官认为,老天禄公司无法证明她是借名登记的股东,认为老天禄公司还是要付给大姐175万5千元红利,但全案仍可再上诉,名店卤味爆出家族纠纷,《东森新闻》记者也致电询问,但都没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