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标识码
2020-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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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财关税〔2020〕13号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2020年4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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