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第十二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2017-12-20 17:04:39

文件名称:关于2017年度第十二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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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1141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128人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1、刘艳丽等1141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张继红等128名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