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2018-07-13 11:51:02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复函

文件编号:环国核安函[2018]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变更的请示》(广核铀〔2018〕1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ENUN24P乏燃料运输容器使用批准书法定代表人由余志平变更为安军靖。

二、使用批准书(国核安发〔2018〕97号)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7月7日

抄送: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和可靠性中心,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