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2017-09-05 16:37:03

文件名称: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

文件编号:教政法函〔2017〕1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教政法函〔2017〕17号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关于申请审定核准〈北京大学章程〉的请示》(北发〔2017〕39号)收悉。

经审核,你校对《北京大学章程》第三十九条所提出的修改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现予核准。

请你校重新印发新修订的章程,向本校和社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电子文本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报我部政策法规司备案。

特此批复。

教育部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