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编委办采取多项举措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017-09-28 11:56:49

文件名称:毕节市编委办采取多项举措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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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近期,毕节市编委办采取多项举措抓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明确总体目标,推进“服务不周”向“高效服务”转变。全面清理规范毕节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推进过去“服务不周”向“高效服务”转变,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问题,坚持市场导向,积极营造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明确清理范围,推进“菜单不准”向“照单点菜”转变。市、县(区)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明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范围,推进过去“菜单不准”向“照单点菜”转变,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服务(以下称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遗失声明等。

明确工作任务,推进“管理粗放”向“清单管理”转变。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强制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行政机关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够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等“五个一律”原则。

同时,对本级审批部门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进过去“管理粗放”向“清单管理”转变,要求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在本级政府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实施步骤,推进“各自为战”向“协作配合”转变。集中规范清理阶段,市、县(区)政府各行政审批部门要认真逐项梳理,核对本部门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上报同级审改办。

集中审核阶段,市、县(区)要推进过去“各自为战”向“协作配合”转变,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力量,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论证,并编制形成拟调整和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编制公开阶段,市、县(区)审改办认真审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于今年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适时实施动态调整,国家、省、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规定下发后,各单位要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的调整,每年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明确工作要求,推进“考核不严”向“严格督查”转变。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监督检查,市审改办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进过去“考核不严”向“严格督查”转变,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顶风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