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我国首部《快递暂行条例》5月1日起实施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今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4月23日,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快递的安全和身份信息被泄露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快递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已不可或缺,但快递业还面临着很多现实问题亟待解决。目前,我省年人均使用快递量近30件,去年,全省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5.14亿件,同比增长29.2%。快递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达4157个,快递业务日均处理量达420万件。同时,受理邮政业消费者申诉53160件,同比增长74.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快递业还面临着行业发展急需转型升级、经营秩序不够规范、部分百姓用邮诉求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等现实问题,《条例》的出台为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支撑。
用户信息安全是消费者最为担心的一个问题,《条例》从多个层面进行了保护,如在实名收寄环节,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要求企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递运单,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明确禁止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发生信息泄露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对未依法做好用户信息保护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这些制度安排,建立起企业合法获取、使用、保管信息,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引导、检查和追责的用户信息保护机制。
为保障快递的安全实行实名收寄,企业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身份信息不实的,企业不得收寄。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快递服务的赔偿规则,用户和企业可以约定对快件进行保价。对保价快件,依照保价规则赔偿,未保价的,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赔偿。
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邮政管理局将密切关注《条例》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促进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2018-04-19
2018-04-18
2018-04-04
2018-03-16
2018-03-12
- 央行:2019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额创新高">央行:2019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额创新高
- 两部委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两部委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 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教育部:全国成人高考10月24日开考 严防冒名顶替">教育部:全国成人高考10月24日开考 严防冒名顶替
- 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投资环境">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投资环境
- 国务院:医护人才培养要优结构、提质量">国务院:医护人才培养要优结构、提质量
- 工资、编制、减负……事关1732万教师!">工资、编制、减负……事关1732万教师!
- 解读:9月制造业PMI与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双双回升">解读:9月制造业PMI与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双双回升
- 农业农村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农业农村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