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未满14岁就可以为所欲为吗?父母的教育在哪儿?老师的教育在哪儿?14岁不小了,既然敢做这种事,就说明他懂,就应该承担责任!父母也该有连带责任!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违法犯罪就是违法犯罪,年龄,性别,阶级,民族等等都不是放过的借口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就这???逼我们做反社会?以后是不是我无意中经常给我10岁的弟弟灌输谁谁欺负我谁谁讨厌我他就可以出去挨个杀了也没事?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妈的,赶紧谁能找到四个男生的家庭信息,让他们受点网络暴力吧,我她妈看吐了,死畜牲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为什么刑事责任一定要与年龄挂钩?年年提年年不改变,年年数不清的受害人遭殃,到底要到什么地步才能让真正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得到应有的保护?你这样是保护了那几个犯罪的未成年人了,可那个受害的未成年女孩得到什么保护了?有时候真的觉得法律的有些条款太令人窒息了……而且我寻思着,这几个罪犯因为未成年所以不能立案,可他们对于侵害女孩子的行为明明就和成年人一样的,真的求求了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变成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而真正需要得到保护的未成年人却没办法得到最基本的保护,这种事件真的发生太多了d
小学女生遭4男生拽到男厕强奸官方通报来了
陕西蓝田小学女生小花在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小花父亲称5月27日在学校下午上课时,因课堂没有老师看管4名男生把小花连拉带拽到了男厕所后实施侵害↓↓警方却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最新进展↓↓O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官方通报来了d
立案!立案!立案!不立案多年之后这四个人可能都会忘了他们曾经做过的禽兽事,也有可能成为他们口中的谈资!女性本来社会歧视就挺大的,发生这种事,我告诉你,她不可能会忘记,记一辈子的事,除非女孩失忆!为什么法律要保护施害者,如果这样的话,未成年人都去效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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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这种小孩子长大也是祸害,请求一定要重重惩罚他们和他们的父母,不教育好将来指不定还能干出什么事呢,这就是社会败类啊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送去工读学校难道不是在纵容这种侵害吗共读学校只是比普通学校严格一点且不影响以后的参军或者工作?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每次只要一看到这种消息就会很难受,简单的一句侵害,未满十四周岁仿佛抹去了所有的过错。
但是被害者的创伤绝对不是心理疏导就能抹去的。
没有经历过的人或许永远不懂这种感觉,这种痛苦是刻骨铭心的,是无法抹去的。
是长大之后因为害怕与异性解除而和喜欢的人永远错过,是恋爱时因为拒绝所有的亲密行为而遗憾分手。
即使很小时候的经历,又有过心理疏导,但是恐惧是没有办法永远消除的。
2大连·金石滩d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我以前还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挺好的现在觉得它保护的是未成年人fan罪好不合理啊
《未成年犯罪》幼小的罪恶心灵背后一定有魔鬼的操纵只有魔鬼的交媾才会创造毒害他人的种要不失天道人心谁种了罪恶的种谁承担责任易有云:击蒙,利御寇,不利为寇是军是贼都在启蒙最无奈的是:纵虎为患的人以慈爱的面孔深藏着愚蠢保护着害人的祸根#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坏人,换个工读学校读书就是惩罚……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也要保护受害者呀?这样明白地是只保护侵害人,不保护受害者,公平吗?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我真的希望所有强奸犯,不管男女老少都去死吧,不配称作人了每次看到这种事就好难受,不管强奸犯是谁,年纪多大,是男是女,都去死吧由衷的希望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相关法律不健全现状的考虑,希望社会各界持续关注报道评论此事!”一位愤怒的网民建议:️以永治✂️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多人受处分
据@蓝田宣传,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
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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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明明有受害者,却没有罪犯。
建议未成年保护法改名,未成年罪犯保护法。
陕西蓝田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多人受处分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6月6日下午,陕西蓝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蓝田宣传就发生在当地的“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作情况说明,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教学点负责人被撤职,涉事年级任课教师、涉事学生班主任等人被行政警告。
经核实,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4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13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
学校老师发现后随即联系女方家长,女方家长随后报案。
因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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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多人受处分
据@蓝田宣传,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
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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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他们四个禽兽恢复正常生活?那那个女孩子呢??一生都需要被蒙上阴影?就算不坐牢,也必须记录在案,让别人都知道他们曾经的所作所为,不然谁知道他们满十四之前还会有多少女孩被他们侵害#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
陕西小学女生校内遭侵害,涉事4名男生被送至专门学校就读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6月6日下午,陕西蓝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蓝田宣传就发生在当地的“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作情况说明,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教学点负责人被撤职,涉事年级任课教师、涉事学生班主任等人被行政警告。
蓝田县委宣传部介绍,经核实,2020年5月27日下午课间休息时间,蓝田县一小学教学点四名男生(其中两名11岁,两名12岁)对一名13岁女生在男厕所侵害。
学校老师发现此事后随即同女方家长联系,女方家长随后报案,经蓝田县公安机关调查后,因涉事男学生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蓝田县委宣传部介绍,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
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蓝田县教科局也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法治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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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多人受处分
据@蓝田宣传,5月28日涉事4名男学生已由公安机关送至西安市工读学校(为教育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办的专门学校)就读。
同时对该女生加强心理疏导,并选择合适学校就读。
5月29日,蓝田县教科局对该学校进行整顿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对相关人员处理,对该教学点负责人予以撤职;给予涉事年级任课教师和涉事学生班主任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该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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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什么时候把这未成年法好好改改小时没啥好样长大能成啥好东西这法在这事上保护的不是易受伤害的未成年是那些没张成人的渣
#官方通报小学女生校内遭4名男生侵害#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果然是保护加害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