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翻车事件 薇娅、李佳琦、罗永浩...带货
2020-04-29 16:19:06
而
雷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杨玉岐律师
则认为,带货直播形式上确实类似于原来的电视购物,主播的工作形式也与电视购物主持人类似,但是直播带货也和明星广告代言有相同之处,即很多观众、粉丝是因为信任或者欣赏带货主播的眼光与能力而下单购买的,所以主播应该算是广告代言人,主播带货时发布虚假信息,应该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同一性质。
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务委员杜东
为认为,是否属于广告代言,关键在于有没有“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杜东为认为,通过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如果是主播个人注册的账号且“直播带货”时主播与注册人一致,以自己的名义为商品、服务进行推荐证明,主播和带货商品、服务的经营方又有委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那该主播可能会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如果账号为机构在内容平台注册,带货主播仅以机构名义进行演绎播出,并未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推荐、证明,则该主播不能认为是广告代言人。
董明珠直播带货不算广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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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就算广告发布者
《广告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都有清晰的定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