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2018-01-15 21:48:00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2017〕59 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等精神,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福建省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导向和工作任务,是指导规划期(2016-2030年)全省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第一章规划背景

进入21世纪后,福建省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均发生了显著改变,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准确把握全省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系统研究人口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正确认识人口基数较大的基本省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的三大特征,科学谋划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规划,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福建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人口现状

福建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40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高度重视人口领域的宏观决策,注重把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全省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发生历史性转变,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后,福建省又结合人口发展变化趋势,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创新。

——人口总量低速增长。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39万人,比2010年增加146万人,“十二五”时期年平均人口出生率12.8‰,年均自然增长率6.95‰。

表1福建省“十二五”期间常住人口指标

年份

常住人口情况(万人)

人口

出生率

(‰)

人口

死亡率

(‰)

人口自然

增长率(‰)

人口密度

(人/平方

公里)

总人口

城镇

农村

2011

3720

1912

1808

2161

1559

11.41

5.20

6.21

300

2012

3748

1927

1821

2234

1514

12.74

5.73

7.01

302

2013

3774

1938

1836

2293

1481

12.20

6.01

6.19

304

2014

3806

1936

1870

2352

1454

13.70

6.20

7.50

307

2015

3839

1949

1890

2403

1436

13.90

6.10

7.80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