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17-08-12 12:14:14

文件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闽交安明电〔2017〕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省运管局、省交通执法总队:

8月1日下午13时07分,三明市环宇运输公司永安分公司车牌为闽GY7137的中型客车在经过永安市洪田镇生卿村路口时坠入河中,已造成3人死亡1人失踪。当前是厦门会晤筹备的关键阶段,为切实强化道路客运特别是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控和教育

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警示等思想教育。要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实时把握、纠正超速、超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私拉乱跑、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等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要按规定对违法车辆、违法驾驶员进行处罚。各级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企业落实停班和下岗学习培训,并记入档案。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客运线路和车辆的隐患排查

各级管理机构要加强与气象、交警、公路部门沟通,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洪涝等极端天气变化,及时通过各种媒介发布地质灾害、危险路段等预警信息及工作措施,督促客运企业做好线路运营风险预判。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农村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继续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农村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托现有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安全例检机构强化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例检,杜绝漏检不检行为、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例检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允许发班出站。

三、进一步严肃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制度落实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农村客运企业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三厅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夜间禁止在四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农村公路上通行客车;严禁农村客运车辆运行在未经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验收合格的不符合农村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各农村客运企业要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排查,道路不符合农村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要立即停止该线路的客运车辆运行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