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关于鼎山路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2017-08-30 08:54:21

文件名称:厦门市政府关于鼎山路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通告

文件编号:厦府〔2017〕28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17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7〕177号)批准,决定征收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委会集体土地11278平方米,作为鼎山路(孚莲西二路-东孚西路)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

征地面积(平方米)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鼎山路(孚莲西二路

-

东孚西路)

街巷用地

11278

海沧区人民政府

东瑶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