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关于评定贾巴伍各同志为烈士的批复川府函〔2017〕118号
2017-07-19 05:37:12

文件名称:四川省政府关于评定贾巴伍各同志为烈士的批复川府函〔2017〕118号

文件编号:川府函[2017]11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贾巴伍各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17〕118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评定贾巴伍各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凉府〔2017〕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贾巴伍各,男,彝族,1983年9月出生,昭觉县人,中共党员,一级警司,生前系布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2017年6月14日,贾巴伍各同志在抓捕在逃毒贩过程中,为支援受伤战友,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经抢救无效,不幸英勇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政府评定贾巴伍各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