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8-02-12 18:54:14

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8〕5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8〕5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完善“三旧”改造配套政策及体制机制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三旧”改造工作有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三旧”改造工作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马兴瑞省长

副组长:许瑞生副省长

成员:王学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制办主任

陈光荣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宁卡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彭会省公安厅副厅长

曾祥陆省司法厅厅长

戴运龙省财政厅厅长

黄汉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鲁修禄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郑伟仪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省林业厅厅长

郑建荣省商务厅厅长

卢荣春省审计厅党组书记

李成省国资委主任

吴紫骊省地税局局长

凌锋省工商局局长

肖学省金融办主任

洪适权省法院副院长

黄文艾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龙家有省文物局局长

李榕滨省国税局总审计师

王占峰广东银监局局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