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国道104临邑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2018-05-05 10:39:54

文件名称:山东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国道104临邑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国道104临邑收费站

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8〕78号

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

你们《关于延长国道104临邑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18〕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该收费站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未能还清贷款本息,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高收费年限(15年),具备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同意延长国道104临邑收费站收费期限1年。

二、望你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技术措施,强化公路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还款比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