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2016-08-22 11:00:02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17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6〕173号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鲁环发〔2016〕1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负责印发。

二、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重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规范化建设、分类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监测预警和执法能力建设四大任务,加快构建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制度考核、生态补偿、技术支撑、公众参与六大支撑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三、各级政府是《规划》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制定和印发本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四、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要共同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