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废止《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4〕13号)的通知
2016-08-01 14:15:55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废止《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4〕13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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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废止《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鲁卫政法字〔2014〕13号)的通知

鲁卫政法发〔2016〕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为确保法制统一,《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等问题的通知》(鲁卫政法字〔2014〕13号)自2016年1月22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2016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