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8-08-30 13:16:35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8〕16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交人教发〔2018〕88号)要求,结合2018年浙江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在行业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举办2018年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职业(工种)为筑路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6个项目。

其中,筑路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和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3个竞赛除面向行业组织职工组比赛外,还面向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设置学生组。

二、时间安排

各分项竞赛力争于9月30日前完成,根据竞赛结果推荐优胜选手参加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三、竞赛奖励

(一)职业组

1.筑路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员竞赛为2018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类大赛,对获得前五名的优胜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2.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列入省总工会2018年省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获得上述各竞赛职业(工种)前三名(理论、实操双合格)的选手,向省总工会申报授予浙江金蓝领。若前三名中有不符合授予称号条件的选手,总分前三名后的选手不再替补。

(二)学生组

每项竞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具体由负责单位制定方案时明确。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筑路工竞赛项目由省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竞赛项目由省运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员竞赛项目由省港航局负责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竞赛项目由省交通工程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负责单位要分别牵头印发专项竞赛实施方案(包括学生组竞赛方案),9月17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工会。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技能竞赛工作,广泛动员宣传,使大赛真正成为广大交通从业人员同台竞技、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展示风采的平台。

(二)提升竞赛质量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此次大赛安排,认真做好与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衔接工作,确保比赛的实效性,做到裁判公正、标准公开、成绩透明,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以开展此次大赛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交通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的成绩,树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进一步推动工匠精神、工匠文化的广泛传播,引领交通从业者立足本职、钻研技术、争创佳绩,为浙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交人教发〔2018〕88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