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预防费执行有关事项的批复》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7-12-22 19:20:43

文件名称: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预防费执行有关事项的批复》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建〔2017〕1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现将《关于白蚁预防费执行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建计批〔2007〕16号)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