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甬金高速公路佛堂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
2018-01-31 10:55:27

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甬金高速公路佛堂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函

文件编号:浙交函〔2018〕2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义乌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甬金高速公路设置佛堂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7〕97号)精神,现就甬金高速公路佛堂收费站有关收费事宜函告如下:

一、同意甬金高速公路佛堂收费站自2018年1月23日起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2、3、4。

二、请你市抓紧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复函要求,做好向社会公告开通时间、收费标准、收费单位等信息的工作,切实维护交通秩序和收费秩序,确保运营安全、平稳、有序。

附件:1.甬金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标准表

2.甬金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表

3.甬金高速公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表

4.甬金高速公路里程和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

2018年1月18日

(联系人:王晓菲,联系电话:878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