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及时出台社会保险费退费管理办法全力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
2018-06-05 17:54:04

文件名称:信阳市及时出台社会保险费退费管理办法全力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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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了退费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立足各有关部门业务职能和工作职责,以实事求是、便民高效为工作原则,切实做好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沟通协作,科学处理因多收、错收、重复征收、重复汇总入库等原因导致的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为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共同创造良好环境。

二、界定了退费范围。2017年1月以来,因征缴计划重复传递、前台征收人员操作失误、缴费人网上缴费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多收费款、重复缴费、重复汇总入库等需要办理退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规范了退费流程。凡属于社会保险费退范围的缴费人,需向地税部门提交《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票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地税部门受理后,对资料齐全、证据确凿的退费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印鉴,签署退费意见,然后将《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及审核后的材料,提交人社部门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审核;人社部门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接到地税部门提交的《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和材料进行核对无误后加盖印鉴,签署退费意见;缴费人提交的退费申请,经地税部门、人社部门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双方共同向财政部门按险种提交退费拨款申请函。财政部门根据地税部门、人社部门提交的分险种退费拨款申请函,将应退还的资金拨付至社会保险费支出户;人社部门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退费资金后,及时为退费申请人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