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西藏族蒙古族自治州财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存量资金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
2017-08-10 17:44:08

文件名称:青海海西藏族蒙古族自治州财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存量资金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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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州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工作质量不高、制度规定贯彻落实乏力、存量资金在预算单位闲置睡觉等问题,6—7月份,根据省、州财政安排,全州财政系统开展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盘活存量资金和规范会计信息管理专项大检查工作。全州共有652个预算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财政部门对30%的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整改、纠正违纪违规问题20多项,从而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维护了财经秩序,严肃了财经纪律,确保了会计信息真实有效。

财政系统把此次检查的重点放在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上。主要检查了“三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政府采购以及乱发津贴补贴等内容。对超过2年的闲置资金、不按规定上缴的非税收入进行了限期收缴;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公经费”超标、多报差旅费、公务接待不规范、原始凭证不齐全、自行采购固定资产、大型会议未履行审批手续、不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制发了《财政检查结论》和《财政检查处理决定》,限期进行了整改落实;对内部管理不到位、内部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州财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