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关于延长《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2017-03-13 09:50:44

文件名称:[上海]市农委关于延长《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农委〔2017〕3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农委〔2017〕39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延长《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农委:

2012年4月我委印发的《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程序实施办法》(沪农委〔2012〕10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4月8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