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上海市“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质办〔2016〕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质办〔201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质量申城,我知我思我行”为主题的上海“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主办,东方社区信息苑协办,于2016年7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活动共分为“口号征集”、“专家初选”、“公众投票”、“公布推广”阶段,
力求以活动推进上海城市质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口号征集期:此次上海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征集将从7月20日至8月20日间,面向本市户籍市民和非户籍在沪常住人员开展。可登陆网页http://shzljs.eshanghai.cn/参与,或关注“东方信息苑”微信号,选择直通车栏目进入质量精神口号征集,参与活动。
2.专家初选期:8月20日至9月上旬,邀请专家对征集到的口号进行初步评选,选出内涵丰富、具有代表性的20条入围口号,进入投票环节。
3.公众投票期:9月质量月期间,公布20条初选入围口号,通过微信及网络平台由公众进行投票,经专家小组评审并报市政府同意,确定最终的上海城市质量精神口号。
4.公布推广期:11月至12月,通过东方网等媒体公布最终确定的上海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并开展质量精神系列宣传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城市质量精神口号评选活动是上海城市质量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与落实。
2.各单位应鼓励各区域及行业内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上海城市质量精神口号的征集及投票评选,并广泛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渠道,共同发布活动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宣传合力,提高宣传效果。
3.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对活动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参与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并于2016年11月20日之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人
周星录 电话:54263049 RTX:3110
王莉 电话:34601477 RTX:4592
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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