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
2020-11-11 07:54:02
文件名称: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
文件编号:人发〔2003〕21号
发布时间:2003-03-21
实施时间:2003-03-21
(人发〔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促进高素质的外语翻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翻译专业实行资格(水平)考试制度,现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
(一)资深翻译:长期从事翻译工作,具有广博科学文化知识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翻译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大贡献。
(二)一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较为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工作,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担任重要国际会议口译或译文定稿工作。
(三)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一定范围较广、一定难度的翻译工作。
(四)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具有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定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译工作。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和三级品译、笔译翻译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的考试办法。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口译或笔译翻译的考试。
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语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 央行:2019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额创新高">央行:2019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额创新高
- 两部委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两部委要求: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 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教育部:全国成人高考10月24日开考 严防冒名顶替">教育部:全国成人高考10月24日开考 严防冒名顶替
- 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投资环境">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创造更加公平开放投资环境
- 国务院:医护人才培养要优结构、提质量">国务院:医护人才培养要优结构、提质量
- 工资、编制、减负……事关1732万教师!">工资、编制、减负……事关1732万教师!
- 解读:9月制造业PMI与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双双回升">解读:9月制造业PMI与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双双回升
- 农业农村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农业农村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即将亮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