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7号
2020-11-11 08:54:16

文件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37号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3-04-23

实施时间:2003-04-2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37号




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经口岸传入传出,现决定,在执行出入境旅客填报健康申明卡规定的同时,在北京、深圳等出入境口岸使用红外线快速体温检测仪,对出入境旅客进行体温检测,以保护出入境人员身体健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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