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2020-10-27 07:33:34

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

文件编号:劳社部发[2000]8号

发布时间:2000-03-17

实施时间:2000-03-1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
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0年三月十七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