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刑警大队长的落马官员获刑
2020-01-02 02:31:59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陕西省汉中市落马官员李军已因受贿罪在2019年12月25日获刑2年8个月。
李军,曾用名李琳,男,汉族,1971年5月5日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原系陕西省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承包、款项拨付、不动产登记时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05060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受贿罪。
据裁判文书显示,李军还收了十五年茅台酒两箱、万国手表一块。
经鉴定,一箱十五年茅台酒(6瓶)2019年1月市场价值29994元;涉案万国手表2016年12月市场价值102050元。
其中一箱茅台酒来自汉中某某运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经理何某甲。
2018下半年,何某甲通过苟某某请李军帮忙协调在南郑县圣水镇某某村河滩地采砂的事情。后为感谢李军,2019年春节前,何某甲通过苟某某送给李军1万元现金和一箱十五年茅台酒(6瓶)。
另一箱茅台酒来自汉中某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楚某某。
2016年下半年,楚某某邀请李军等人吃饭,饭后在楚某某办公室喝茶时,楚某某将自己收藏的两块手表拿出来让大家鉴赏,李军试戴黄色万国手表后,因为喜欢就将此表戴在手上,至今未归还楚某某。
